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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友好合作交流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3-9 16:47| 发布者: 网站编辑| 查看: 322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友好交流中心职能简介。

四川省友好交流中心是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对外友好合作交流活动及项目实施的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省友好交流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和后疫情时期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在会党组统筹安排部署下,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强化干部职工防护意识,积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友协机关做好常态化疫情下对外交流、各项会议、各类活动中的防疫工作,确保机关、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主动服务友协重点工作。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助力机关对口帮扶工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拓展对外交流平台,开展灵活高效、丰富多彩的民间对外交流活动,助力务实高效合作;积极创新对外交流形式,丰富对外交流内容,拓宽交流渠道,为友协各项交流活动和重点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助力四川民间外交工作取得新成绩。

三是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中心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将党的最新理论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能力。进一步跟进完善中心“二改一”后续工作,确保中心规范正常运行。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友好交流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友好交流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92.1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6.68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算新增3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用房租赁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友好交流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92.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1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友好交流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9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2万元,占67%;项目支出63.39万元,占3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友好交流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1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0.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算新增3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用房租赁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友好交流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2.1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0.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算新增3人人员经费和办公用房租赁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15万元,占78.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9万元,占10.77%;卫生健康支出9.34万元,占4.86%;住房保障支出11.93万元,占6.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友好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0.2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友好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工资福利等保障。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0.89万元,主要用于友好合作交流服务中心机构运转等保障。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9万元,主要用于友好合作交流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9万元,主要用于友好合作交流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34万元,主要用于友好合作交流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部分。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3万元,主要用于友好合作交流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友好交流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友好交流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持平。

2021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特定的外事活动工作任务以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友好交流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友好交流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省友好交流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友好交流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友好交流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省友好交流中心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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